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17 点击数:

I 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3-09-17 ] 来源:[ 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浏览次数:[ 1212 ]

http://hrss.jiangxi.gov.cn/view.aspx?TaskNo=001004&ID=118130

赣人社字〔2013〕34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5号)精神,现就2013年下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科目、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切实做好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场监管,狠抓考试违纪行为。届时省厅将派人巡视,检查培训及考试的组织情况。

2、各设区市和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切实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统一征订教材,以保证培训质量和考试的顺利进行。

3、注重质量、合理收费。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总结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经验,不断完善公需科目培训教学的管理形式和方法,注重培训质量,讲求实效。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8〕28号文件规定合理收取培训、考试费用,不得违规收费。

二、教材征订

培训教材为《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订购教材的部门和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订单回执(见附件2)寄回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将根据订单回执及时发放教材。

三、考试安排

时间:10月19日上午8:30—11:00。

地点:各区市、各系统自行安排,考前一周将相关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四、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以《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教材为范围,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

五、考试工作程序

1、考试的报名、考试、阅卷、办证等工作程序按原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分别负责本设区市及各系统的报名、试卷预订、教材征订、领卷、考试、送卷、领取成绩及办证工作。设区市的阅卷由各设区市自行组织;省直单位的试卷阅改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负责。

2、省直单位没有组织培训考试的,其专业技术人员可到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6日。

3、请各地各部门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2)报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请各设区市、各系统单位的培训机构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爱国路285号

联 系 人:杨书凤 肖娟

联系电话:0791-86838605 0791-86801184(兼传真)

邮 编:330006

附件:1.2013年下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2.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考试试卷预订单

3.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教材《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征订单(存根、回执)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9月6日

附件1

2013年下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时 间 内 容

9月30日前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报名

10月12日止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上报人数和考点设置、试卷预订单

10月16-18日 16日设区市、18日省直单位领取试卷

10月19日 全省统考

10月21日 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交回试卷

10月25日-

10月31日 阅卷、登分

11月3日-

11月13日 公布考试成绩、各考点领取成绩

购买继续教育证书与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肖娟

联系电话:0791-86801184 (兼传真)

附件: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考试试卷预订单

附件: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教材《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征订单(存根、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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