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职院字〔2012 〕59号
各中层部门:
经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务会议研究确定,现将第四届校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专业带头人(23人)
刘 越 汪 程 黄经元 刘晓红 杨静云 汪临伟 李良仁 殷 侠 徐 健 倪志莲 孙丽霞 李伟民 徐淑华 周思勤 潘 展 邵 斌 何七荣 高 靖 李圣良 吴 昊 占跃华 陈晓江 熊云芳
二、专业带头人培养考察对象(1人,考察期1年)
冯小辉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44人)
郭文星 吴 毅 刘兆平 罗 涛 李 振 王祥祯
黄晓东 吴俊超 叶智彪 修辉平 吕家将 吴剑平
蒋晓刚 程少慧 张怡典 龚素文 王 蓉 马永军
杜 杨 徐琼燕 孙旭日 彭雪峰 郭阳明 李代文
潘 琳 向耘郎 彭欣健 张庆红 陈永备 奚 泉
赵 亮 毕传林 虞 芬 陆 青 陈杨林 廖信斌
钟 萍 曾俊蓉 张 静 方 芳 黄慧娟 徐 宁
邓跃飞 王亚云
四、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考察对象(2人,考察期1年)
徐敬东 代 飞
以上人员聘期为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培养考察对象考察期为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
2012年9月1日